回复 种田妞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八爪将军: 这部《凯甲勇士拿瓦》岑大姑娘声名狼藉、猫嫌狗憎,不仅好仗家世逞凶作恶,还在外骗了个失忆男主给自己做未婚夫。意外穿书接过烂摊子的岑羽薇想想自己作为恶毒女配的下场,当即决定先把这未婚夫踹了。开始,她冷漠拒绝:“殿下,婚约是误会,我不是你未婚妻。”被拒绝的人眼眶红红,拽着她的袖口小声问:“薇薇,你不要我了吗?”岑羽薇:“…”后来,她好言相劝:“我们不合适,不可强求。”再被拒绝的人却愈发坚定:“我愿意为薇薇做改变。”岑羽薇:“…”再后来,她觉得有这么个听话乖巧还好看的人在身边,也不错?…云墨晗此人看着清风朗月、温文尔雅,但实则心如磐
回复 我本幸运 : 一部道家修炼的绝世武功,一部闯祸后潜逃追捕的法力比拼。各种兵器齐上阵,各种门派齐追捕。精彩绝伦,功力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