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茗夜 : 神仙,不该那种渡过仙劫就失去追求变成吃喝等死还等不到死的货色,神仙也应该有追求。凡间流行修仙,致使新神仙不停产生,老神仙又不死不灭,天庭虽大,也顶不过神仙数量爆炸,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那怎么办呢?难道不允许凡人修仙?不允许产生新的神仙?——有道理,这样吧,颁布《第二十二条仙规》吧!”
回复 库鲁斯: 这部《那年孙山未洛》十二岁那年,苏孚得奇遇捡到神秘兽皮,从中得到神秘功法。 靠着一天吃五碗饭,时不时偷吃点爷爷的补药,他仅用了一年时间就拥有了吊打五名校霸的能力,至此他修炼热情高涨,日练无缀,一晃就是十年。 在这十年中,苏孚都怀着一份偷偷的‘窃喜’混迹于普通人中间,缄默而低调,一直以为自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肩负着不可知的特殊使命,幻想着有一天…… 直到今天晚上一个叫“顾一剑”的胖子请他撸串……梦可以做十年,梦醒也许只需一瞬间。 这是一个一朝梦碎的家伙在仙侠世界中重拾信心,重返颠峰的奇妙之旅!
回复 贾斯汀本森 : 什么是光明?什么是黑暗?终归不过是力量。光明不代表是你想要的,黑暗也未必只属于死亡。天空下着红色的雨,雨君撑着伞,在雨中微笑着翩翩起舞,骷髅王用纤细的趾骨弹奏着亿万亡灵大奏曲,脸上带着陶醉的笑容。亡灵骑士端做在座位前,神色凝重的品尝着晚餐,后厨的僵尸,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帝冠,发出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叶紫苏坐在水晶头颅堆积的骸骨王座上,他凝视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低声的低吟着:光明即是死亡!不远处,金色的骨龙王打了个喷嚏,看着身旁兴奋到身体震颤的巫妖王,下意识的翻了个白眼……PS:惹不起?RBQ?em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