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回复 升麻 : 漫漫人生路,过关斩将”
回复 加斯詹宁斯: 这部《小说异世邪君》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会走的苹果 : 1.林雾十八岁那年,最常听到的就是,华衡这小子可惜了 家境清贫,性格阴郁,念书也没有存在感,白瞎了这副好面容 她更是被教育要离华衡远一点,却没人知道这个清隽少年曾在一个雨夜背她去医院 华衡二十二岁生日,她支支吾吾将自己亲手织的围巾递给他 将将褪去青涩的年轻男人哂笑着,将围巾扔在了垃圾桶里,躲在墙角的林雾眼眶通红,从此躲着他 三月后,她因醉色胆包天招惹了华衡,吓的仓皇出国 * 一晃五年,众人口中不会有前途的少年已是高不可攀的新晋影帝,清冷矜贵,洁身自好无绯闻。 彼时因一组杂志照出道的林雾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