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天上帝一 : 当柯文知道自己穿越的是DC世界时,他的内心是崩溃的,这是一个比漫威还要险恶万分的世界啊!不过好在自己的金手指系统给力,让柯文感觉自己能够在神仙打架的DC世界里活下去。超人徒手碎星,没关系,假面骑士E总表示自己也能做到。闪电侠超光速奔跑,额,这个好像打不过。没事,出来吧ghost眼魂,闪电侠,把你的英雄之力借给我吧。获得闪电侠眼魂,【极速的奔跑者,扭转时空的伟力】。夜翼:道理我都懂,可为什么你每次变身都会有音效?柯文:不要在意这种细节。蝙蝠侠:道理我都懂,可你能解释下为什么你不变身也能徒手揍氪星人是什么原理”
回复 刀落: 这部《女人想要时最明显的三个信号》叶雷阳重新回到了填报志愿的那一天,他不想出人头地,不想飞黄腾达,他只是想悠闲的度过自己的人生,悠闲的陪着那些生命中重要的人慢慢变老。书友群191504984,欢迎大家加入
回复 雪年年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