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爱吃小糖人 : 那些不能杀死我的,只会使我变得更强。 游戏宅男罗天生,被召唤到了瓦罗兰世界。他突然发现自己牛逼了。 不管干什么他都在变强。只要活着就会不停的变强下去,努力只会变得更强。 为什么不多给我一点时间发育呢?我还不想参团。跟着自己的召唤师,正要前往艾欧尼亚vs洛克萨斯这场血肉战场的路上。 罗天生无奈地这样恳求着自己傻白甜的小萝莉主人。”
回复 西门666: 这部《亚洲偶像盛典颁奖典礼》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优雅的猫 : 得到孙悟空的点化,融合成了新一代的神明。玉皇老儿请我饮酒,西天如来请我颂经。南海菩萨为我师姐,东海龙王为我义兄。在白天,他经营着一家火爆餐厅!问鼎江湖!在夜晚,他散养着一群猛鬼妖王!震惊三界!“在曾经,他是棒打凌霄殿的齐天大圣!”“在现在,他是傲视九霄天的混世魔王!”生死之交的背叛,致使权如风从悬崖掉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怕,我的分身是,孙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