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东华文君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越野寻寻: 这部《咪咪色》神秘门派的风水传人,下山来到都市!会看相,能抓鬼,会算卦,能堪舆,会诅咒,能打架……以我全能风水师之名,创造一段都市传奇!
回复 垂天之翼 : 时家养在外面的小女儿从村里回来了,恶名昭著众人嫌,其中尤以两个傲娇哥哥嫌弃得厉害。刚开始,二人冷漠至极——时北铭:“我那妹妹一无是处,还丑得要命。”时北墨:“我没有妹妹。”时染一脸漠然,淡定地从身侧经过。没多久,二人逐渐化身炫妹狂魔——时北铭:“我妹妹贼厉害,影帝都喊她老大!”时北墨:“我有且只有一个妹妹。”时染冷笑出声,沉沉地看着二人演戏。再后来,有记者拍到时染身边总是跟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给她拎包,给她打伞,还给她系鞋带!俩哥纷纷跳脚:“哪家的小兔崽子,休想拐走我妹!”祁昭搂着小姑娘的细腰撒娇,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