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前世落魄,此生可追。我来了,我已非前世之我。我已修得琉璃之眼,明澈之身,坚韧之躯,无畏之胆,虎狼之心。此番重来,必将踏破荆棘大道,逆转乾道昆仑,坐拥花团锦簇,达济天下苍生。
回复 海拉斯特黑袍 : 技术流种田文。(非舔狗,无俗套)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少年,莫名来到大唐贞观年间,开始了装神弄鬼的人生自此,一个个弥天大谎,整个世界都为之起舞。对此,姜伟表示只想安安静静的搞搞化学,没事搞个小发明逗逗妹妹玩。”
回复 蝼蚁望天: 这部《傲风之同人小说》向和平带着一把信号枪重生回到了1937年的抗战时期。每击杀一千名敌人就能获得一发信号弹。这就厉害了,对天发射信号枪召唤空投,WAM狙击枪、M134重机枪、冒蓝火的加特林、RPG-7追踪火箭炮……简直爽爆了有木有?
回复 九十年代01 : 我万万没想到,在我死后,我竟然成了一名地府引魂人。他是地府的阎王帝君,冷漠脸,法术高,容貌绝世无双,却偏偏装作人间的温润公子,与我相遇。于是我逃离,我躲避,可他却步步紧逼,将我记忆深处的回忆拉至我的面前。我问:“为何要将世间最残酷的感情让我看见?”阎王帝君:“只有你亲自看见那些血淋淋的生离死别,你才会知道再遇是多么难能可贵。”我:“你?”阎王帝君:“因为三千年前,你便是属于我的。”阎王:“我以为自己是个薄凉绝情之人,所以对谁都残忍。可唯独对你,却花费了我几千年的孤独和忍耐。我将这些年所有的情和爱都倾注在你身上,然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交流群:369595475,欢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