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大猎户 : 这是一个热血小编剧逆袭娱乐圈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对青梅竹马不停错过又再三相遇的故事。她说:“兵法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们…算了吧。”他却说:“兵法又云:彼竭我盈,故克之。我们散不掉的。”非典型青梅竹马文。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对小伙伴们炫耀,“我家来客人了,是个好看的小哥哥。”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她对身边的同学说:“那个好看的小哥哥,我之前认识的。”第三次见面的时候,她对旁边的同事说:“那个男生和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啊。”第四次见面的时候,她对对面的他说:“你好,初次见面,请多指教。”可是,他却对围在周”
回复 董七: 这部《维达极品小说网》作为一名失志青年,余理怎么也没有想到影视世界中的诡异末日会真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亿亿万万的丧尸,只属于影视中的诡异存在,无处安放的幸存者。。。面对这一切,余理表示,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只想生活得安稳亿些些。。。
回复 吻心者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