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是壹阵风 : “早知我会穿越,我还学习什么文科,我一定把什么理工科的也都背一下来,不然现在我也都可以弄出什么镜子水泥来发家致富了。罢鸟罢鸟,哭闹无用,还是去弄一个官做,混一个铁饭碗混吃一辈子好了。”“卖糕的,别给我升官了,现在我也都累死了,每天忙得跟死狗一样,根本没有时间去陪伴几个美女老婆了。什么?你还要塞一个萝莉公主过来,难道这个是要给我家闹出春秋战国的战争?我这几个女人,没有一个好惹啊!”“哎呀,你为什么非要我当这个大唐首任内阁总理大臣呢?嗯,既然你让我当,那我也就勉为其难委委屈屈的接受了吧!”这是一个文科学霸在唐朝不想发财偏发财,不想升官偏升官,最后位极人臣权倾天下的故事。”
回复 倩影已逝: 这部《花谢花飞花满天小说同人文》“乖,宝贝,忍一下就不疼了。”傅庭裕小心翼翼的给小妻子涂药膏,语气轻柔地诱哄着。他是清冷矜贵的傅家大少,而她只是爹不疼,惨遭继母陷害,渣男贱女欺骗的小可怜。重生归来,拳打渣男,脚踢贱女,手撕继母?不不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洛云汐觉得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她得先赢回她家老公的心。于是,某天晚上,洛云汐成功的爬上了她家老公的床,然后她就成了男人的心尖宠。同学聚会,同学嘲笑洛云汐为了钱把自己卖给了一个穷当兵的,她家老公从天而降,当众送她价值几千万的项链,众同学被啪啪打脸。傅少宠妻无度,游戏亲自陪练,作业亲自辅导,至于拍吻戏嘛,他就亲自上……
回复 鸣畅 : 在我看来,所谓神,就是进化到顶端的最完美生物。以完美之血作为进化的起点,先天圣胎作为穿越的堡垒,然后以界做舟,掠夺万界,成为诸天最完美的生物。这是一个卑微者追逐完美进化的历程。PS,以完美之血为根基,先天元胎为引擎,掠夺各界,成为诸天最强。在生死的巨大痛苦中,楚风励志长生,在一次雷劫之中,激活了偶然捡到一颗先天元胎,打开其中力量获得一个小世界,以界做舟,遨游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