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大自在x : 山河破碎,神州陆沉。地陷西北,天倾东南。壮士豪迈独上庙堂之高;书生文弱偏踏疆场之险。道士入局了千年残梦;红颜方醒醉阡陌情缘。我去也,生死何妨。再回头,太平美满。”
回复 羲魉: 这部《fi11研究所会员》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且行且寂寞 : 对于英雄的定义有很多种!大多都是以悲剧收场!但有两种英雄是比较特别的,他们被称为枭雄和奸雄。三国多枭雄!更有一奸雄!如何在奸雄和枭雄们的缝隙间挣扎着生存?做他们的爪牙吗?不甘?那就做他们的对手吧!有趣!水镜九子,都是何人?孰为魁首??赤橙黄绿青蓝紫,若要选一色制旗造反,选何色??荆北有河,其名比水。比水有鱼,其名为蛟。遇风化鸟,其名为鸿!鸿之野望,上至九天。脚踏荆益,嘴叼吴鱼,眼望河北,翅遮中原。诸君若食之有味,就请看这雏鸟展翅称雄路吧!鱼肉三国书友群:4905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