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子曰囧 : 童年,就算是入地狱,我也不会拉着你一起的,所以你不要妄想离开我的视线........是谁?是谁这么的决然?童年,哪怕我知道你爱的不是我,我也依然会一直守护着你。是谁,又是谁如此的痴情?童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去死?!你根本就不配得到他的爱,更不配得到他的一切!是谁,是谁这般的撕心裂肺?童年,曾经我就在想,如果当初我带你离开的话,你是不是就不会这么的伤心了。又是谁在无奈的叹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总裁的不二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关外西风: 这部《我不能恋爱的女朋友》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兔子幺幺 : 元灵星球,因为粮食和石油危机,百年未生大规模战争的各个国家,突然爆战争,上百亿百姓卷入战争当中,作为地球人胡浩,第二次穿越到了这个星球,本想环游世界,奈何战争爆。作为列兵,“浩哥,敌人已经冲到很靠近的位置了!”胡浩:“打!”作为将军。“师长,对面那个师的部队把咱们的地盘給占了!”胡浩:“砸!”作为大将军。“大将军,马拉国说海岛不租給我们,給多少钱都不租!”胡浩:“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