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了了而立 : 民以食为天,通往紫禁之巅的路,就从搞大自己的肚子,满足最原始、最贪婪的“口舌之快”开始……对于「食客」来说,美食,从来只配强者享用,至于落败的丧家犬,夹着尾巴乖乖滚回去啃狗粮,才是正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舌尖上的江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书鬼龙骑: 这部《九阳仙尊》雷万穿越了,起因是一场长达一百八十多分钟的DOTA2膀胱局。穿越后发现他不仅拥有召唤师的所有天赋,而且还可以开启DOTA2的商店系统。于是穿越后的他想要换种活法,那么就从改个名字开始吧!可是叫什么呢?杰克?安迪?算了,还是叫——卡尔吧?
回复 扑街的放纵 : 慕容九是国安局的二把手,唯我独尊的女王,杀伐果断,脾气火爆,肤白貌美。典型的智商高,情商低,爱错了男人。一朝被渣男出卖,本以为会葬身海底,没想到,两道龙卷风竟然将她拖到了大莽荒时代。猛犸象,恐象,异剑齿虎,巨猿,剑齿象,帝鳄等等乱七八糟的巨兽满地跑。环境如此恶劣,慕容九内心是崩溃的。穿越到这样的地方,还不如葬身海底强。“神女,神女,你不能死呀。”一群野人,屁颠屁颠的跟在她的身后,一口一声神女叫着,眼巴巴的指望着她,发发神力,将落后部落变得强大。好吧!神女不能白当。她一咬牙,一挺胸,让这群野人见识见识她的厉害。教这群野人钻木取火,烤食物。教这群野人修建房屋,告别山洞。教这群野人种麻,种棉,织布造衣,告别兽皮,树叶超短裙。......一不小心,莽荒大陆最弱小的部落,被她改造成了最强大的部落。野人老公也被她教聪明了。白天穿着兽皮超短裙,在她前面晃晃晃。晚上脱掉兽皮超短裙,躺在床上要要要。慕容九一脚将野人老公踹下床。要个屁!原始社会生娃危险,她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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