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印小祯 : 路遇七阶丧尸,倒霉的五阶木系异能者江小绯挂了。然后,她喜闻乐见的重生了!接着,江小绯决定卖了房子去租一套将来会成为安全区里的房子,弄成自己的地盘,圈地自萌顺便围观隔壁帅邻居的基情。只是,学长,我救你是因为上辈子你因为我倒霉死了,不代表我喜欢你啊啊!!司徒有恒表示:学妹你救我性命恩同再造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了哈哈!江小绯:“……”o(╯□╰)oPS: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回复 亿淼: 这部《斗罗大陆之小舞口足篇》两岁识字,四岁会心算,五岁背完唐诗三百首,十一岁自学高中知识,十六岁跟着爸爸一起打理公司,十八岁的他保送全球各地有名大学五十多所,不仅拥有过目不忘的强大记忆力,还有超强的物理空间推理能力以及观察力,除此之外,他还是长华的校草,国内数一数二的企业家上丰集团董事长肖振丰的儿子,如此完美的一个人,所到之处,群花拜倒,可他却不屑一看。不是他排斥异性,而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肖夏微,自从她被绑架,患上人格分裂症之后,他对她“宠爱”有加,无论是跟她搭讪的,表白的,对她好点的,他都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对方靠近她,甚至她喜欢的,他也会使用一些“下流”手段去约束她,当然,这只是对肖夏微的主人格管用,对于她的第二人格易星,就算被威胁,被非礼,他只能一忍再忍,因为易星实在粗鲁,实在能打,也实在太好色……
回复 长洲冬马 : 爸爸曾经教导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能无故杀人,不杀无辜之人,不欺凌弱小,不仗势作恶,做人要保有原则。李思末怒目瞪着这些个接二连三送上门来作死的贱人们,握爪表示,人若犯我,我必回之!人若欺我,我必欺之!人若杀我,我必杀之!李世杰扶额,闺女,咱们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淑女啦?李思末嘟嘴叉腰表示:一切能吃、能喝、能用的东西,统统都是我的!宁抢错,莫放过!某人表示,我长的好、吃的少、会打架、会挣钱、会做饭、还会暖被窝,绝对是民国六好优质男,抢我、抢我、快抢我!*******作品书群25775334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活在民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