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艾什姆内尔姆斯 : 尼玛的,老子竟然穿越到了1646年末,清军就要攻城了。既然贼老天不给活路,既然鞑子不给生路,老子就杀出一条血路来,揍死你丫的。扬起风帆,战舰出发!用大炮告诉他们什么是真理!告诉你们,东海是我前院,南海是我后花园,太平洋是我的游泳池。什么?红番想抢地盘,揍死他丫的。英狗想趁机崛起,用板砖拍死你!(欢迎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加入群交流,群号318955696,发广告之类的请不要加入,非诚勿扰!)”
回复 衍天轮: 这部《变单长篇》灵气复苏,光怪陆离。一年之间,孟晨身边足足有63人离奇失踪,这里面有亲人,朋友,同学,甚至网友。然而突然有一天……同事潘峰:“哥们救命!华雄要斩我!”叮:你收到来自潘凤的炼体汤配方,五禽戏原本(华佗)同学武达:“孟晨,我成了武大郎……我要吞金灭辽西平吐蕃南并大理,你得帮我!”叮:你收到来自武大郎的玉环步,鸳鸯腿(武松)前女友陈圆:“亲,在吗亲?赶紧给我寄一万支AK,我要武装平民,去救十四爷。”孟晨:“……寄你妹!”老爸:“儿子,你知道‘江流儿’是谁吗?”孟晨:“……老爸,他不是唐僧吗?”老爸:“不,他是你爸。”……这是一个大穿越时代的留守者,一边养成一群穿越者,一边咆哮星河,叱咤宇宙的故事。
回复 莫藏拙 : 叶锦夕在功成名就春风得意的时候,悲催的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一个被退婚自杀的小农女身上?名声败坏无人敢娶?贪财姑姑要把她卖了换银子?叶锦夕怒了!脚踩渣渣手撕极品,发家致富终于再一次功成名成走上人生巅峰。什么,渣男前未婚夫求复合?抱歉,姑娘我从不吃回头草。咦,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哥哥,真是如花似玉国色天香。叶锦夕见色起意,目光灼灼。“小哥哥,你长这么好看,不如入赘我家吧。我包你吃香喝辣辣穿金戴银,荣华富贵,衣食无缺。”谢瑛:“……”他看起来那么缺钱么?后来他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把叶锦夕娶回了家,让她冠上了自己的姓。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