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一矗 : 我就要和老公去美国定居了,但有件事让我割舍不下,那就是我的初恋。在我的少年时代,有位同学曾把我从疯涨的河水里救出,给过我许多的爱恋,可他却因我的离去而忧郁地死去。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看看他,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如愿。所以,我决定在去美国之前,去他的坟上去看看他。回到家乡,我重温了曾与男孩一起上学的情景,给男孩烧纸进香,还在男孩的坟前痛哭了一场。之后,又去看望了男孩的母亲。父母因对我要去美国定居很是伤心,又见我对死去的男孩如此怀念,就后悔当初不该把我送到城里上学,否则,男孩就不会死去,我也不会远去美国。看着母亲夜里失眠,心情忧郁,我怕母亲会因此而神经,就提出如果母亲真是很后悔,我就不去美国了。可是,母亲却一反常态,又反过来说服我应该去美国。这种矛盾的心态揭示了父母指望儿女们能远走高飞,人生美好,但又不想让他们远离自己。可是,对儿女们来说,不远离家乡,努力奋斗,又怎能创建美好人生。”
回复 袖唐: 这部《138》大一那年,慕雨搏遇到了神秘又颓废的中年人赖皮陈,从此,他沉迷自由搏击而一度荒废学业并打算退学。偶然间得到了代表学校参加自由搏击赛的机会,他借此翻身学渣把拳打,一举抱得女神归。南方之鸟不飞不鸣,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古有楚庄王三年不理朝政一鸣惊人,今有慕雨搏两载荒废学业一朝冲天。从校园拳王到职业搏击,拳霸西北狼之名威震世界搏击擂台。从K-1冠军到Glory王者,他完成了许多个国人只能奢望的梦想。无奈卷入赖皮陈帮派之争,成功的路上,鲜花与掌声共存,危险和名利相伴。慕雨搏说,前行的路上,现实践踏着梦想,不抛弃,不放弃,我得到的一定比别人深刻。网文共欣赏,拙意共与析!提意见,点阅收藏推荐乐开怀!谢谢大家!
回复 盛世清欢 : 那一年,他们称我为白衣剑神,我在山里救了个书生,数十年后,他贵为道门魁首,创立了屹立天下数千年的太上道宗。 那一年,他们称我为黑衣刀圣,我在大漠救下了一个即将渴死的大盗,后来他皈依佛门,创立了佛门圣地悬空寺,至今万年不倒,他的法号叫达摩。 这一世,我左刀右剑,但是别人叫我......小白脸。 因为,我捡到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女人。 她要包养我!。